海吉星批发市场流出
2023年3、4月份,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有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彭永胜
: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彭永胜经营的黄鳝(活体)(
购入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从余姚市海吉星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入)
进行了抽样检验,上述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结论为不合格。(NO:202303900)。
(二)我局于
2023年4月25日向彭永胜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被抽检黄鳝共购进8.16斤,抽检买样3斤,剩余产品已售出,无剩余。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张友英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友英经营的黄鳝(活体)(
购入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从余姚市海吉星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入)进行了抽样检验,上述黄鳝
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结论为不合格。(NO:202305341)。
(二)我局于
2023年5月24日向张友英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被抽检黄鳝共购进5斤,抽检买样3.14斤,剩余产品已售出。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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