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督查

  为做好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管,营造良好比赛环境,有效预防和杜绝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近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到临桂、恭城、灌阳等地,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灌阳县某药店检查含兴奋剂药品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督查

  通过检查,督查组发现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含兴奋剂及去甲乌药碱药品目录及专柜、含兴奋剂药品没有标注或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店内摄像头视野未覆盖每个含兴奋剂药品专柜及收银台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强调相关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一贴二查三建立”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同时,督查组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作出要求,确保做到以下3个方面。

  一是明确要求,自查自纠“底数清”。再次组织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100%限时整改。摸清辖区内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底数和经营品种底数,建立动态分类监管台账。

  二是突出重点,密切检查“严监管”。对经营含兴奋剂药品企业开展多频次检查,认真排查违规销售行为,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多维组合,从严从实“强责任”。组织相关经营企业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以及有关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的规定要求。以含兴奋剂药品及特殊药品为重点,全面推进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提供坚强有力的药品安全保障。(文/图: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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