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我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我们研究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2.问: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是哪里?
答: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余杭区所辖的全部12个镇街。
3.问:实施办法所管理的项目是哪些?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余杭区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指农业农村部门对质量、产能、资源利用效率和抗灾防灾能力不高的农田开展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改造提升等类型的农田项目,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项目建设按照“先储备后建设、缺什么建什么”原则,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项目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4.问:实施办法的管理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包括四方面。一是规划编制,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二是项目申报,项目按各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建立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组织实施,依据立项通知,应及时组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四是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应当尽快开展工程及财务审计,组织验收。
5.问:管理要求有哪几方面?
答:包括四方面。一是资金管理,二是质量管理,三是监督评价,四是管护制度。
6.问:实施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答:2024年1月5日起施行。
7.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戴扬
联系电话:0571-8872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