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杭区乡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惠利之道 惠利生活 2023-10-19 657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千万工程”,推进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有效盘活乡村闲置资产,畅通城乡要素循环,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当建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

二、政策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2〕10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

余杭区所有镇街。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由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内容、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对方案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

(二)工作目标。对方案目标进行了明确,力争到2025年,全区建成8个左右乡创空间。

(三)实施内容。对方案的标准要求、实施要求、申报程序等进行说明。

1. 标准要求:对四方面标准进行说明。一是基础设施完备,原则上单个村申报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单体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至少有1处;联合申报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单体面积800平方米以上至少有2处。二是管理制度完善,做到“六统一”。三是产业定位明晰,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四是人才队伍优化,有人才团队入驻、人才保持稳定数量,建立培训指导制度。

2.实施要求:对三方面要求进行说明。一是运营管理,由镇街负责招引运营公司进行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二年。二是扶持内容,财政资金重点对入驻实体进行补助和奖励。三是管理方式,实行“六统一管理+绩效评价”的管理方式。

3.申报程序:对申报方式、组织评审、绩效考评等三方面程序进行说明。

(四)扶持政策。对方案的区级补助、镇街配套情况进行说明。一是区级补助,对通过创建的乡创空间给予4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二是镇街配套,各镇街按区补政策的50%予以配套补助。

(五)保障措施。对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动态管理和加强示范引导三方面保障措施进行说明。

五、施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1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斌

联系电话:0571-8939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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