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李现文与杭州康家木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惠利之道 惠利生活 2023-10-18 7798

杭州康家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现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 2992号),申请人李现文要求确认你单位与申请人自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21日存在劳动关系。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518号3楼307)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员为侯玉婷,书记员为吴小仙,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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