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
虽然这是芝加哥大学的人写的,但只看标题我们就知道这是事实,我可以随便举出好几个例子。在《太湖传奇》里,湖匪横行,把绑架的女子卖到上海,为“正义大佬”杜月笙服务。在电影《三毛流浪记》里,三毛活不下去了,头上插草自己卖自己。各种影视剧里都有“卖身葬父”的情节,表面是葬父,但实际是父亲死了没有生活来源,自己卖自己求收留,为了名声好听扯上孝道。卖儿卖女卖老婆,是那个时代的常态,并铸就了一种微妙的传统:“买卖人口不见得是坏事”。这种态度一直绵延到现代,现在为彩礼吵翻天的人们,似乎完全忘记了猖獗的人口贩卖并不遥远。
人口买卖不是简单的买家和卖家的对接,而是一个贸易网络,包括以卖出为目的的中间调停和交通运输。(忽然想到,做媒能拿一万块,试问这种专业人士操办的婚姻能不谈钱吗?)人口贩卖不仅包括那些以强迫、欺骗等手段来获取人口的犯罪行为,还包括被迫出聘礼的婚姻和那些同意自己被卖的家仆交易。在诸多案件中,一些被卖的人同时也是这桩买卖的同伙。
清末民初的社会危机提供了动力,但不能提供购买者的需求,这种需求是内生的,产生于家庭内部。人贩子常常是熟人、邻居、朋友、亲戚、情人,邻里的媒人不仅操办婚事,也经办其他必不可少的服务,媒人和媒人之间相互竞争。不是每个家庭都参与人口贩卖,但大家对这个网络非常熟悉。
须知,中国政府一直反对人口贩卖,但民间自有一套逻辑,人口买卖被认为是弥补家庭不幸的手段。从妓院到苦力贸易,从收养孩童到买小妾,中国家庭能从市场上买到“人”这个商品,包括新娘、小妾、保姆、奶妈、男仆女佣……最大的买卖人口市场是家庭内部的劳工——“生育劳工”,动力是缺少子嗣的焦虑,优先选项肯定是购买育龄妇女,其次才是购买孩童。
这种“交易型家庭”机制与贫困、战乱、金钱交易合流时,便能影响整个社会,让大家普遍接受人口贩卖。家庭生活具备吸纳能力(参考《红楼梦》),既以亲缘关系绑定新加入的成员,又有微妙的等级制度,防止新成员捣乱。家庭内部的成功管理,保证人口买卖市场可以持续运行。
彼时的中国家庭,可作为管理成功的范例,同一个屋檐下有各种各样的人,有血统纯正的公子小姐,有“交易来的”丫鬟、童养媳、小妾、孩子……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出发,这种家庭无疑能实现快速扩张,借助交易来的“生育劳工”实现人丁兴旺,不断复制自己的父权制子代,获得对其他家庭形式的竞争优势。大家都自觉效仿这种模式时,社会上就不会有强有力的文化异见,高层制定的法律也无法介入。
要对付这种“交易型家庭”,只靠朝廷颁布一两部法律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改革实现“平等家庭”,确保人口交易不会让某个家庭获得优势——这里我插入一下,或者还有另一种路径,那就是家庭内部生态的改变,如果人口交易的成本,和持有这个“生育劳工”的成本都上升,那“交易型家庭”就没有优势可言了,是在经济基础上被打败了。
最后引用一句原文:那些对自己的需求有可能会诱发犯罪毫无知觉的男男女女也踏入了这个世界,通过法律实践,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被司法体系变革所深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