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恢复我区外荡渔业种群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按照我区“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年度安排,我区定于11月27日至12月15日在下列地点进行冬片鱼种增殖放流。此次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青鱼和三角鲂4个品种,数量为48060公斤,根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增殖放流期间,禁止在增殖放流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举报电话:18758031683。
增殖放流地点:
1.仁和街道运河港等;
2.良渚街道西塘河港等;
3.瓶窑镇东苕溪等;
4.北湖;
5.余杭街道南苕溪等;
6.南湖;
7.径山镇北苕溪等;
8.鸬鸟镇鸬鸟溪等;
9.四岭水库;
10.闲林街道闲林港等;
11.仓前街道高桥港等;
12.五常街道青石滩港等;
13.西溪湿地五常港等。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